信件内容 | |
---|---|
留言时间 | 2021-05-20 11:28:02 |
留言人 | 徐*龙 |
留言标题 | 压力容器报废 |
留言内容 | 请问压力容器使用10年是不是需要强制报废?有相关法规没? |
回复内容 | |
---|---|
回复部门 | |
回复时间 | 2021-05-26 14:15:12 |
回复内容 |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视为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