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年3月3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组织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大力实施粮食综合产能提升、农民增收致富提升、特色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村重点改革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提升“七个提升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产量保持在240亿斤以上。统筹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优质粮食工程。开展小麦—玉米吨粮田、高产田试验示范,持续推广玉米增密度、小麦宽幅沟播集成技术模式,配套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喷多促”等措施。加快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粮食规模化经营。加大对30个粮食主产县、20个粮食保障县的奖励支持力度,探索开展小麦、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严防“割青毁粮”。
(二)加快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支持陕南浅山丘陵区推广马铃薯玉米大豆间作套种、渭北陕北春玉米区试点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推广果树幼园套种大豆,探索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将大豆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范畴。开发利用冬闲田、台塬地扩大冬油菜播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花生、油葵等油料作物。提升改造核桃、花椒等木本粮油低产低效林。扩大油茶栽植规模,推广“油茶+”复合套种间作模式。积极推进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三)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推进城市近郊保供基地建设,增强西安等大中城市蔬菜生产供应能力。强化生猪产能调控,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84万头左右。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扩大肉牛肉羊、奶畜、家禽等生产。建设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发展优势特色瓜果,丰富“菜篮子”产品。
(四)推进食物供给多元化。树立大食物观,构建符合陕西实际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壮大食用菌、林下经济等产业,认定一批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优质牧草基地,支持牛羊养殖重点县实施粮改饲、高产优质苜蓿项目,推进秸秆养畜。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冷流水养殖和设施渔业,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管理。
(五)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完善粮食收储加工配套设施,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生产、采购、储运,稳定市场价格。持续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
二、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管控现有耕地,带位置、带图斑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4327.56万亩耕地保护任务不减少,划定的3379.4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强化耕地保护激励措施。鼓励引导平原地区逐步退林还粮、退果还粮,恢复耕地属性。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补充耕地验收评定,落实“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复核”要求,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优先序,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好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建立耕地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强化重点地区动态监测。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分类新建改造230万亩高标准农田,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64万亩。任务到县、自上而下编制项目方案,统分结合组织项目实施。鼓励推行政企合作、国企代建模式,整区域推进、集中连片建设,加强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引领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畅通新增耕地、产能“两项指标”交易渠道,拓宽投入渠道,提高建设标准。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盐碱地等后备耕地资源开发综合利用试点。
(八)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加强未耕种耕地改造利用。拓宽复耕投入,提高复种指数,调动农民和经营主体积极性。建立完善信息技术监测平台,强化基层“村户一体”耕地网格化监管。健全撂荒地治理长效机制,推行自主整治、流转合作、社会托管、集体兜底。加快撂荒地宜机化改造,推动撂荒地统筹利用。
(九)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宝鸡峡、泾惠渠、东雷抽黄等18处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抗旱备用水源等工程建设。开展新一轮超采区划定与治理,逐步实现超采区地下水位控制在合理区间。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支持榆林、延安等市县发展高效节水旱作农业。强化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御,加快实施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持续深化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十)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分区域、分灾种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农村旱涝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强化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持续推进人兽共患病防控。实施“青松抢救”工程,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一)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44个省级产业技术体系作用,聚焦11项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突出关键领域,开展联合攻关。推动秦创原农业板块建设,支持杨凌建设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联合体。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加大农业科技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完善农业科技领域稳定支持机制。
(十二)全面推进种业振兴。深入实施种业振兴“五大行动”。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持续实施“两链”融合育种专项,提升粮油作物、重要农产品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杨凌种业创新平台作用,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组建攻关联盟,加快培育抗逆高产小麦、玉米品种和高含油量油菜品种。实施国家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畜禽种业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加快“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十三)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深入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科学利用陕北长城沿线地区和黄土高原沟壑山地,集成推广滴喷灌、集雨窖、膜覆盖等节水技术应用,发展大漠和山地设施农业。挖掘农村未耕种地、可开发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推广“三改一提”技术,开展集中连片老旧设施蔬菜基地标准化、宜机化改造。加大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奶牛、肉牛规模化养殖场改造升级,提高节水养殖、粪污利用等设施装备水平。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调整完善设施农业装备购置补贴范围,逐步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
(十四)推广应用新型适用农机。深化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分片区建设农机装备试验先导区。开展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试点,鼓励适用中小型农机具研发应用。加快苹果等特色产业装备集成示范。推进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应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向粮食、特色产业农机装备和智能农机倾斜,探索与作业量挂钩补贴试点。
(十五)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实施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县项目,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落实农膜回收主体责任。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作用,布局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和观测试验站点。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严格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加强增殖放流规范管理。加快淤地坝、拦沙工程、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实施秦岭、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实施“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完善野猪等野生动物破坏损失补偿政策。做好农业外来物种入侵普查工作。
(十六)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持续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丰富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强在耕地保护、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领域推广应用,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农村公共服务数字化。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深化省级部门责任清单机制。强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健全镇村组全覆盖的三级网络体系,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其他监测户统筹做好针对性帮扶和兜底保障。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机制,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常态化推进督帮提升,定期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专项排查。
(十八)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活力。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深入开展消费帮扶。持续推进重点帮扶县建设,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深入推进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省内区域对口帮扶,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支持56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748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推动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加快融入新型城镇化。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十九)不断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作为各类经营性帮扶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广行之有效的带动模式。建好用好劳动力实名现状数据库、培训数据库和需求数据库,精准对接技能培训和就业需求,鼓励脱贫群众创业就业、发展特色产业。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深化苏陕劳务协作。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持续发展社区工厂,用好以工代赈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二十)稳定完善帮扶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调整优化帮扶政策。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深化苏陕协作,吸引东部地区企业来陕投资兴业,积极承接产业梯次转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帮扶、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等行动。
五、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围绕“3+X”特色产业,推进“果畜菜茶菌”等优势特色种养业全链条升级,巩固提升9条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水平。打造特色产业载体,实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镇村等项目,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支持延安建设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培强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龙头企业梯队,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招引补短延链企业,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优化联农带农机制,做好“土特产”文章,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二十二)壮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增值提升行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建设保鲜烘干、清选分级等初加工设施,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开展粮油、食品制造等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产粮大县、特色产业集聚县等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引导龙头企业、检测机构等进园区,推动加工产能下沉县域。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塑造“陕农”优势品牌,策划推出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品牌。推进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田间地头、销区小型仓储保鲜设施,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园和快递物流园,建设县级集配中心、镇级专业市场和村组田头市场,打造区域性农产品营销基地。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组为基础,建立农产品流通营销网络。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
(二十三)大力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重点县建设改造一批商贸中心、连锁超市、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等县域商业设施网点,鼓励连锁商贸企业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扩大农村电商服务覆盖面,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农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创建。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支持发展“无中生有”特色经济。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二十四)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提高功能农业增值效益。加快县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深入实施“数商兴农”,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示范带动传统农产品批发零售渠道网络化。整合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等网点资源,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大力发展富硒农产品加工和预制菜产业。
(二十五)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统筹推进城镇、产业、创新、投融资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商贸物流、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推动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协调发展,提升县域主导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优化落实“一县一策”、“一县一业”事项清单,畅通要素资源,大力实施县域专项资金支持计划,壮大县域首位产业,打造特色化、产业化专业园区。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农高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
(二十六)深化农业开放合作。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杨凌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落实“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二次会晤涉农成果。建立“中国—中亚农业合作中心”,建设一批出口型农产品优选基地,组建进出口企业联盟。发挥中非现代农业技术交流示范和培训联合中心作用。用好杨凌农高会、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等平台,深化农业国际交流合作。
六、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十七)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按规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高精特缺新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保障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加强用工管理、就业服务、法律援助和关心关爱。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十八)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入股等形式兴办企业。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支持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规范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强化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探索“小田并大田”等做法。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九)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总结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和办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合理统筹土地增值收益的有效机制,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实施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一批“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和“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深化拓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任务。
七、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三十)强化村庄规划建设。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布局,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确定村庄用地布局,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整理,盘活闲置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开展传统村落名录申报,建立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定、灾毁防范等制度。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200个。
(三十一)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整治村庄公共空间,丰富拓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加快研发推广陕北渭北等干旱缺水、寒冷地区节水防冻卫生厕所适宜技术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户厕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维护。抓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有序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水源保护地等区域治理,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持续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
(三十二)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序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公路,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加大乡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重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广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完成农房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住房示范,建设现代宜居住房2000套。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三十三)加快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加快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多渠道增加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提升县域高中办学水平。科学核定中小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统筹解决乡村医生待遇保障问题。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规范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全面提升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水平,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实施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村敬老院、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持续加强基层儿童督导员、主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十四)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派强管严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跟踪管理和联村帮扶责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深化对村(社区)巡察,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协作配合、有效衔接,加强对村干部管理监督。抓实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十五)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完善村党组织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动态排查、多元化解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依法查处各类涉农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持续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三十六)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活动,持续做好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和岗位学雷锋活动,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文明实践“十百千万”宣讲工程,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村晚”、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挖掘利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办好农民丰收节。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强化村规民约等制度约束,提倡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推进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推进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涉农干部培训力度,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领导农业强省建设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完善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各级党委农办建设。
(三十八)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强化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拓宽乡村振兴专项债券还款来源。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乡村振兴子基金,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资本等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型涉农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债融资。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三十九)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试点,探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及产品、服务模式创新。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实施金融机构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行动。用好“银行行长+产业链长”机制,提升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质量。持续推进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加快推进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体系,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提档升级。
(四十)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发展涉农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激励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城市医生、中小学教师等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具备相应要求的基层服务经历。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落实好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项目。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四十一)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扎实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等领域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持续深化乡村振兴“十县百镇千村”创建工程。